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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业由心造


当首次听到灵魂转生和业障,人们通常会问的一个问题是:「那么遗传呢?」几乎不变的,关于遗传的已知事实,均被认为与业的事实是矛盾的。其实并没有矛盾。关于此点,凯西曾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寓言。某人在报告的结尾问:「从家庭的哪方面我遗传的最多?」回答:「你从自己而非家庭遗传的最多,家庭只是你灵魂流过的一条河流。」
 
===人从自己心魂遗传的最多
 
遗传法则之所以扮演一个次于业缘的事实,能从另一个比喻来解说:假设非洲丛林的土人被带到纽约城来,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戏院向前伸出的遮蓬。他会注意到那小小白灯一个个如何接续跳动,好像相互追逐,这对他看来几乎好像每个灯球跳到下一个,灯光就转过去,一个接一个。总之,这看起来好像每一个灯发光是因为前一个传递给它的。但是,这只是动作看来如此,实际上,这因果原理,在于每个灯精确地刹那闪灭于特定方式,以达要求的顺序之效果。
 
这里的比喻当然不是精确,但它是能演示表面上看来有因果作用,却与实际状况不一样。身体的遗传确在流传,就如戏院遮檐的灯光在跳传一样,但是其他磁性引力的法则也在运作,结果一个灵魂,总万无一失地,被引向最能吻合其内在需求的家庭团体与转生机会。
 
那么,遗传以及因此而有的类似生理因果作用的其他型态,实际上是受制于业缘法则的强力吸引。这样说来,那些把人类倾向都归因于遗传,把所有人类疾病归罪于生理原因的人,可比之于宴会的客人向送上食物的仆人致谢。当然,是侍者在服务,但他们这样做是因主人吩咐他们如此。
 
===业的决定因素在动机
 
另外与业缘有关而常被提起的是个道德问题。在第四章中所述的盲眼小提琴家,其眼盲的业因,是他在波斯那一世,他是个原始部落的一员,曾以热铁棒弄盲别人。一个问题就出来了:一个人怎能为他那时代的习俗在道德上负责?人为何应为他履行社会责任而负责?
 
譬如说,一个法国刽子手被纽约州政府僱用,因此他就在新新监狱(Sing Sing),美国纽约州东南之州立监狱)执掌电刑处死。这个人能为法律制度下的死刑执行工作负责,以致在某一来世要遭受业报吗?对此一问题的答案若是不的话,那么那波斯野蛮人对抗争中的敌族战士施以盲眼之刑有何不同呢?
 
确有正当的理由。部分的答案在第十一章中有指出:不是行为,是动机;不是文字,是精义,才是业的决定因素。再者,看来极可能有社会罪这回事。那是说,如果社会的习俗真是罪恶的话,那么这社会所有的人都多少于该罪上有份。如果在终极道德意义上而言,去奴役或杀害或残废他人——且依古人的智慧,此种对他人自由意志的侵犯,绝对是种罪恶——那么这社会里所有的人都是有罪的,他们不是顺从不抵抗的消极罪,就是起作用的积极罪。如果他们知道这习俗的道德要义,而仍然不试着去抑制错误而默许,则其罪状就累进成更重大。如果他们积极参与这犯罪,他们的罪状就成比例地加重加大。把战败中的敌人施以瞎眼之刑,当然很残酷。如果被指定执行盲刑的人自己就很讨厌这种酷刑,他之执行这工作仅因为受辖于主官而履行其义务,则可想像的,他不会受到业报。但是,如果他在内心赞同下而执行其职责,换言之,在他内心中也有一种类同习俗既具的残酷,那么他就引致了业因。
 
这问题在薄伽梵歌(Bhagavad Gita,古印度梵文史诗Mahabharata的一部份)里有极佳的处理。这篇卓越而奥祕的文章,値得推荐给任何有意以业缘概念为轴心,而形成行为新规范的人。它的主要资讯是:没有执着,就不会创造未来的业。即使爱,必须成为无我的爱,无执着的爱,无占有的爱,是超然的爱——否则它将在未来造出新的业缘。
 

如果前案的盲人在古波斯行其盲刑时,只为履行其职责,而不以行其残酷与优越感之满足为得意,那么就不会造成业障。因此我们能推断:即然实际上他受到了业报,他必然巳在其心理上犯了罪,认同社会习俗终而受驱使去干这事。(人必在心内潜隐着犯罪之倾向或可能性,然后才有犯罪之行为。)


===意外的发生
 
在第十九章我们观察到:凯西报告清楚陈述,某些生产伤害案例中的畸形不是以业障为起因。这一点値得更仔细地审查,因为有必要充分了解业之概念。一些相信灵魂重生的人错误地认为:即然起因可能在过去,所以所有的起因都在过去,那也是说,现在的不幸或疾病,是某些过去世之罪的外显表徵。这是个错误的信念!起因可能是在最近的过去,或在遥远的过去;再者,起因有很多的层次——生理上的、情绪上的、精神上的、道德上的。
 
另外还有一个要考虑的因素——至少依照凯西报告——意外是完全可能的,「即使在上帝的创造中」有时发生生产伤害,或产后伤害,纯属意外,因为这与个人所造之因并无内在关联。
 
这里要举一个十岁女孩为例。从婴儿期起,她一双眼睛瞎了,耳朵完全聋了。她的健康报告说:
「对;真是个可怜的状况。且不是业报的缘因,而是个意外,或护士在她初生时未小心作好清洁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那种消毒剂引致发炎,而坏其功能。」
 
另一个案例是心智不正常,以由于使用钳子造成生产伤害,其评语如下:
「对、对,我们看到了这肉体。这肉体需要很多协助。这是医生的鲁莽,不是魂体造成的。有人终将为此付出很大代价。
这状况需要长期耐心的用药,但这应尽早转换一个不同的环境。……」
 
那些受到某些伤害或生病的人,常问他们的状况是否为业障引起的。兹举数例,直接引述报告的话。
 
在一痔疮出血的案例中,这当事人问:「这状况是业障,或由于我现世的什么?」回答是:这状况是由于吃了太多调味太浓的食物。」
 
一个受苦于耳中噪音的人问了同样的问题,收到了这样的答案:「它纯出于生理因素,非业障。作颈部与头部运动以去除压力。」这里提及的是三个简单的动作,常被推荐以改进视觉与听觉。
 
一个十五岁男孩在一次意外事件中丧失了一条腿,他问:「我丢掉一条腿是因业债吗?如不是,是什么?」回答是:「这是为了你更能开展自己而必须的经验。不是为了偿付什么,而是可以知道能使你自由的真理。」(圣经新约中有一句:真理必叫人得以自由。)
 
另外一个右手受伤的人问:「对我意外中受伤的右手,是有个心灵的原因,抑纯是个意外?」 回答:「这纯是意外,没有心灵原因。」
 
一个害了肌肉萎缩症的男子,其报告:
「这状况主要是生前的;但不能说是父亲的罪,亦非魂体本身的,而是为了魂体在这世经验中学到忍耐与坚毅。
所以不要因为这状况而悲观,外表看来造成身体的禁闭,什么都不能动,只能动头脑用心。 记住——是心建造一切。」
 
从这些案例,愈来愈明显:一些意外可能真是意外的,受害人自己并没有引起因果作用的原由,而且,这种意外的痛苦是例外而非原则,但也给当事人有灵魂成长与获得新能耐的机会。
 
以上二案所述的,事实上,使人立刻想起耶稣回答门徒问起眼盲的人,在新约约翰福音第九章一到三节:
 
耶稣过去的时候,看见一个人生来是瞎眼的。
门徒问耶稣说:「拉比,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还是他父母?」
耶稣回答说:「也不是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显出上帝的作为来。」
 
这段经文,从几个观察点看,极为有趣。他的门徒问:「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还是他父母?」可见门徒是知道灵魂早先就已存在了的想法。
 
耶稣的回答——这有时被反对者引述作为反对灵魂转生的辩词——并未给一个完整的解释, 这看起来有些模稜两可。
 
圣经是一连串记亿的事件的记述,经过翻译、又翻译、再翻译。(关于此点之最佳讨论,作者于简注中建议:读一九四五年三月出版的「The American Mercury」而由Max Nomad所着之「The Way of the Translator」一文。)透过如此多的抄写人的手,意思的相反改变必常发生。因此,我们今日具有的圣经,很不可能代表耶稣基督之完整、正确、原始的教导。心理学上的研究也显示,人类见证常不可靠。那么,前述那段经文可能是故意或意外偏离原意,遭篡改的成百上千者之一。
 

然而,如果对那盲人有点问题的答案,多少是耶稣所说之正确翻译,那么,我们仅能推断, 耶稣所说时与凯西前述所说的掉了一腿和肌肉萎缩的案例是一回事的。


===消极、冷漠是罪
 
在前一章我们看到的一个案例是,一个男的因着业障原因而成了一不正常孩子的父亲,然而,他并没有犯积极的残酷罪,他仅犯了冷漠的消极罪。我们观察到,这种间接的业果,可能是数个连续纠正经验中的头一个降临到他,以使他在痛苦出现时,他能敏感而显出关切。照这样解释,可想像的,如果他不能经由为人父亲而学到这需要的功课,则他自己在来生就可能遭致某些病痛。这种生理的病痛降临到他,不是因为他直接害别人如此,而是因为他需要一个痛苦的教育性经验,以敏锐他人格的虏浅面。
 



 


 

 

===业的目的在敎育与赎免

 

进一步可想像的是,耶稣及其门徒所遇到的瞎眼人,和前述那断腿与肌肉萎缩的二人,都因同类理由而遭此病痛。总之,我们必须认清,人生的困难不管是否由业障引起,它都是心灵成长的契机。业本身不能以宿命解释,换言之,业不能被视为一种盲目而毫无回旋余地的冲力。它并非如自动精确的机器般,只要一按钮就自动操作。

 

当然,业是个精确的法则,但它的目的,是要给灵魂一个机会,把自己回归到合于宇宙中做人的真理。如果灵魂因此察觉自己的缺失,且主动回归,因回归而失去多少,则因其业力作用必也得回多少。

 

业的目的是要赦免灵魂的罪过。如果人了解了业的真正意图,在于敎育与赦免,人也就知道它的惩罚不是专断霸道的,或不可宽恕的。所以,人不是消极地接受惩罚,实应积极努力学习其 苦难中所隐含的功课。

 

在这一点上,物理上的运动法则可以啓发人。一个物体在运动状态下,沿着一定的直线前进。此时如加以另一力量于其上且改变其原有运动方向,这物体就会沿着另一直线移动,这另一直线是二种不同冲力的综合结果。能量并未消失,法则亦未受到侵害。一线上的力量仅只被另一线力量所修改。业也是同样的情形。由于引进一个新的力量——在此状况下,是正当的想念与行为,业的方向才能被转变或修改,它原有力量才会缩减。因此,可以看出来,对业的自由放任态度是 完全不必要的,且是对自己不利的。

 

===如何对待受业报的人

 

这种状况,若是发生在自己身上,对自己是明显易知的;但若发生于他人,我们所采取的态度,就得视情况而定了。在第十一章中显示:认出业障的作用,无可避免地会导致某些人际关系上的窘状,好几个例子中,权威的滥用均导致今生的穷困受限。如果我们相信大部分悲惨的痛苦起因于过去某种道德上的怠忽,我们对受此苦痛的人的态度应如何?对其他人的人际关系,我们应采取什么态度?难道我们应该以科学的逻辑说:「老兄,你正遭受你活该受的苦,我不能干涉 正义的秉公处理。」而据此以行?还是应发觉在业障的道理下,同情与仁慈都已过期了?

 

这些问题无法匆忙或感情用事地答覆。我们当知,一个邪恶的谋杀犯,如果短视而情感用事 的人决定他在关牢六个月后被假释,是学不到他该学的功课的。一个放纵的老师每天早放学三小时,则学校的课业是没法教得完的。如果溺爱的母亲一再将父亲给孩子的正当惩罚减轻,这孩子将学不到服从。我们都知道这些,也知道给人灾祸与损伤的管束,实际上代表老天意欲施教于人。 即然如此,我们怎敢干涉天理法则的运作。

 

譬如说,我们看到那些活于极度贫穷,以及可怕疾病下的受害人,我们禁不住可怜他们。但 是如果我们接受以业障的观点来看事情,则我们可以另一种眼光来看受苦的人。想像我们能如放映机般倒回放映看我们自己,超越现在的人生舞台而回顾,把现在的我们当作另一戏剧中的角色、穿戴不同的衣饰,活于另一个时代。

 

回想凯西档案中的案例,我们可以想像,现在这里有一个患痉挛性痳痺的跛子,当试着去移动时,他的四肢可怜地抽搐着。原来,过去在俄国沙皇时代,他曾是个狂傲的王子——高壮强健、朝气蓬勃但残酷无情、堕落败坏。享受于无尽的财富、冷漠于为他累积财富的贫困农民、傲慢于自己的孔武有力、肆无忌惮于满足欲望、无情于严刑拷打失宠于他的人,及不人道地忽视他所拥有的女人——这是我们所看到的他的前世人生。环顾他的四周,我们看到在王子专制而一时兴起之下,被遣送到西伯利亚荒地受苦而成形销骨立之人;我们看到面容憔悴、眼眶深陷的孩子,似在哀号农奴活于悲惨的飢饿中。当我们看到这邪恶、丑陋的昼面——在我们这残酷时代,这昼面几乎能重现于世界上的任何国家——我们会低声怨诉,且发愿:某一天,在某个地方,这个家伙要为他的罪恶有得学、有得受的!

 

一旦我们说出了愿望,我们立刻就回到了现在,又看到我们以前觉得好可怜的这跋脚家伙。我们对他仍然感到不保留的同情?回想到过去被他害的人的惨像,我们仍能说:我们来帮你一下吧?


===印度社会漠视业报

 

这里,我们面临一个有重要意义且关乎心理的、道德的、社会的问题须立刻处理。读者若是研究社会秩序的,应能知道这问题在至少一个国——印度——的社会哲学中早已找到答案了。

 

虽然这问题,对新认识灵魂转生原理的我们,现在才显现出来,但对印度千百年前老早就知道了。

 

印度的广大民众,对这问题早已决定采取不干涉公义的立场。这大都解说了为何印度对受苦受难的人可以冷漠、无动于衷,以及他们对待被排斥阶级的孤傲。

 

印度的阶级制度,是基于古代摩奴(Manu,印度神话所传现在人类的始祖)法典。摩奴是个伟大的订法者与哲学家,如柏拉图,他认为社会很自然地分成某些必须的职业阶层。这种教导变成社会习俗,习俗又具体忆定形成社会秩序。传统与迷信——盛行于几乎百分之九十是文盲的民族——共谋促使这定形变成墨守成规、僵硬刻板。

 

最低层阶级,由那些做低贱奴僕工作的人组成,成了「碰不得」(Untouchable)的贱民(或奴隶),因为既然他们生来就是社会最低层的;他们就必须为其前世的狂傲与罪恶赎罪。因此允许业障实现而不加干涉。

 

印度人承认第一个前提:业缘无可避免地吸引我们得到人生该有之地位;又承认第二个前提:出生于社会某一定阶层是命定(作者:此乃基于宇宙奥祕之真理,也同为天主教所遵守),在这两前提下,他们前述的结论自是合于逻辑。

 

然而,再合于逻辑,这种解决方式看来颇为悲哀。照这种看法,像莱比尼兹(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一六四六~一七一六,德国哲学家与数学家)的单子(Monad,哲学名词,是构成宇宙万物的元素),人成了小小的无窗太空舱,在其各自的轨道中追逐其自己的意图,而对其他单子(人)的情形,完全漠然不理。

 

===超然于沉默中

 

当人沉思这进退维谷的困境时,就难免想起华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一八一九~一八九二,美国诗人)那使人心烦,却精练的诗,叫做:「我坐看世界所有的苦难」(I Sit And Look Out Upon All The Sufferings Of The world):

 

我坐看世界所有的忧伤,所有的压迫和羞愧,

我听到隐密中痉挛地呜咽,是年轻人悔恨其所作所为的哀痛,

我看到贫贱的母亲被孩子折磨得枯萎、垂死、被遗忘、憔悴、绝望,

我看到被丈夫虐待的妻子,我看到勾引男人背叛的年轻女人,

我注意到想要隐藏的嫉恨和单相思,我看到人间这些景象,

我看到斗争、瘟疫、暴政的肆虐,我看到烈士和囚犯,

我察看到在海上的饥荒,水手在抽签决定谁该被牺牲以保留其他人的生命,

我察看到狂傲的人蔑视、贬抑劳工、穷人、还有黑人等等,

所有这些——所有无止尽的卑劣和剧痛我坐于其上,

看到、听到,我唯沉默无语。

 

惠特曼是个相信灵魂转生的人,从他的传记我们知道这点,从他的诗里我们也知道这点。于他坐看世界上无止尽痛苦的超然与沉默中,我们能认出,能从每一果中看出其因,从每一因中看到其果的真正智慧。无为(Inactivity)常伴随哲学而来——不是因为冷漠或怠惰——而是因为有能力看到因果链中隐含必然性。面对人类必须的苦痛下,此首惠特曼的诗,看来几乎是个沉默无为的智慧宣言。

 

然而我们知道,惠特曼曾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作了好几年的护士服务,他奇异而相当孤僻的一生,都是出于孤独而慷慨付出自己。这首诗,并未表达他对世界的全部观点,仅只部份而已。它是种心情,是在山峰远眺,是音调的基本持续低音,以抗拒那日常生活更有力的旋律。因为他的人生,对受苦难的同胞并不是那么消极无为的,因为他相当具有爱人的美德。


===漠视别人受苦→为己带来业报

 

事实上,正是爱驳斥那理智上看来很合逻辑的漠然。这确实是基督的要旨,他献身于医治和教诲的生涯昭示了世人:不论人的罪如何,你都应向他伸出你助人的手。爱德加▪凯西的超意识心灵自不能与耶稣相提并论,然而他四十年努力于帮助心灵受困、身体受苦的人,确也显出了像基督精神的悲天悯人情怀。

 

此点也正是众多凯西报告最显着的统合重点之一:以明确的话语重申,人生的科学根基就是东方已接受了的业理法则,同时也重申了基督教诲主旨的爱人如己和服侍众人的劝勉。

 

不管他人往世的罪孽如何,我们必须努力去帮助别人——须知业力法则那看不见的手,自会排拒妨害其运作的任何作为,也须知漠视别人的痛苦就会为自身带来业报。

 

在某种意义上说,外在世界与他人,仅只是个学习我们该学之心灵美德的试验场。我们自己也同样是其他人学到他们该学之美德的试验场。记住前一事实,我们就不致以帮助别人而沾沾自喜;记住后一事实,自有助于谦卑和对我们自己的尊严。我们痛于自己的错误,就如别人痛于他们自己的错误,他们也从我们的错误中学到教训,就如我们从他们的错误中学到教训。

 

此一隐微之事的另一重要事实是:人的意志是自由的,所有的历史并不是像宿命论那样,每一项小小细节都是预定的。我们努力去帮助一个受苦的人——不论他的苦难是生理的、经济的、社会的或心理的——不仅是我们个人以爱来完美自身所需之经验,而且也是能助别人成功改变其心态、意识以及他的人生航路所需之经验。

 

===人生沧桑无常中,人唯避难于神理天法

 

总之,要知道所有的业,都是心造的。错误的行为起于错误的意识(也可说念想),欲改变行为于正,唯有改变意识(或想念)于正。因此凯西报告说心造一切(Mind is the builder),是很正确的(此与佛家所说:心造万法,或万法心造,几乎完全相同),因为除非人改正其心,特别是人的创始动能(Creative Engergy)的概念以及其与人的关系(这里的创造动能也就是上帝或神,以及人与上帝或神的关系),不然人永远不能赎免其负面的业障。

 

我们曾引述业报案例报告一再提及的那句话:你正在遭遇(或报偿)自己(You are meeting yourself)。这是句很吸引人的话,它意指业障像是镜子的反照,每一重要的经历好似奇异地遭遇到自己前生的复製。

 

业之概念很重要,乃因它对基督敎与所有其他世界宗敎的劝人为善,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基础。当保罗▪布兰顿(Paul Brunton ,灵性神学家)说,西方文明的安全与生存,决于将业理的概念回复于人类的思想中。他并没有夸张其辞,因为如能正确了解业障,人对自已的生命之道就有成熟的入门方法,使人有宗敎之虔敬而不迷信,合于科学而不冷酷。业报概念给你能承当的勇气,也给人敢于挑战的勇气。他能以积极的而非消极的心态,来接受自己过去行为的后果, 他知道每一时刻他有能力啓动新的行为,因而创造一个新而丰盛的命运。

 

当然,终极言之,人是神(上帝)创造的,但倒过来也可说,人是他自己的创造者。业力代表了人设计与创造自己的领域。业力是限制者与纪律维持者,但同时也是解放者与朋友。佛陀了解此道,宁静安详地说,人生沧桑无常中,我避难于神理天法(I take my refuge in the Law)。对那些了解神理天法是无限慈悲的人,其感动人、安慰人、提升人一如基督徒类似的一句话:「主是我的避难所」,因为神理天法就是主——而主就是神理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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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注I :

业的目的在敎育与赎免,换言之,业的目的不在用一报必还一报的僵硬、死板的惩罚方法,只要能达到敎育其人、改变心态、省改过失的目的,用什么便利可得的方法、媒介均好。所以,我国民间或佛敎所传的:因为往世你杀我,所以转生我要杀了你,这是错误的。希特勒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杀了六百万犹太人,那么来世中,这座犹太人难道要杀希特勒六百万人次吗?业障的报偿不是这么死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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